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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0     作者: 胡西玲

各学院、各位研究生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任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肯定长期耕耘在教学第一线、为教学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任课教师工作成绩,现启动2018-2019学年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评选对象:在2018年9月-2019年7月内,主要教学工作必须是研究生教学,且教学效果好的教师。

2.所授课程:本学年给研究生开设的所有课程,上课人数原则上超过10人。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圆满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工作优秀,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改革、教学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3.参评教师的学生测评率应在80%以上,课堂教学质量测评成绩排名应在前20%。

4.热心研究生教学工作,连续两年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课程计划学时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年,实际课堂授课学时不低于2/3计划学时。

5.校、院教学督导组听课评价必须达到“优秀”。

6.在学年内没有师德师风不良和教学事故及学生投诉。

7.近3年内曾经获得学校最满意教师称号的教师,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参评,但在研究生教学工作中有新的突出业绩,经专家评审后可以推荐。

三、评选方法与步骤

1.学院组织学生和督导对任课教师进行测评。

2.学院根据测评结果,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红宝石9999hbs研究生最满意教师申请表》,报送研究生院。

3.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最满意教师人选。

4.评审结果面向全校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三天。

四、奖励及表彰

研究生“最满意教师”评选5名;教师节进行大会表彰并发文公布,授予“最满意教师”称号。

五、时间安排

1.2019年6月10日-6月30日,学院组织测评,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向学院提出申请;理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可推荐2名、其余学院可推荐1名,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推荐优秀青年教师参评。学院评审后提交相关材料(附件一、二各1份,附件三不少于3份,附件四学院留存备查),逾期不予受理;

2.2019年7月2日,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

3.2019年7月初,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本年度受表彰人选。

联系人: 王鹏  胡西玲

联系电话: 15829228375

邮箱:huxiling@nwpu.edu.cn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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