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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5     作者: 王建平 徐含乐 宁昕

各培养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面向有关高校开展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库人选征集工作的通知工程教指委〔2020〕2号》(附件1)文件精神,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工程教指委”)拟组建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专家库,学校将组织开展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定位

专家库成员将在工程教指委领导下,根据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发展需要,结合各专项工作任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

二、专家推荐条件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履职尽责,谨遵学术规范,严守工作纪律和保密工作要求。

3.熟悉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工程领域的专家,且具备正高级职称。

4.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服从工程教指委的工作安排,志愿承担后续的工作任务,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较强。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195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

请具有以下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博士学位点的培养单位在对应类别范围内遴选、推荐专家。不得跨专业学位类别重复推荐。

序号

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

推荐名额

1

电子信息(代码 0854)

各单位推荐1位候选人

2

机械(代码 0855)

各单位推荐1位候选人

3

材料与化工(代码 0856)

各单位推荐2位候选人

4

能源动力(代码 0858)

各单位推荐2位候选人

5

交通运输(代码 0861)

各单位推荐2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

1.材料报送。按照工程教指委工作进度安排,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19日上午10:00前将推荐候选人的《专家库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及《专家库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毅字楼334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pyb@nwpu.edu.cn。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候选人进行集体评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向工程教指委推荐的人选。

联系人:王建平 徐含乐

联系电话:88492192

电子邮箱:pyb@nwpu.edu.cn

联系地址:友谊校区毅字楼334室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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